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保荐代表人签名:韩日康 李晓理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对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期货”、“公司”)进行了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韩日康、李晓理

  (三)协办人:李义刚

  (四)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五)培训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瑞达期货持续督导项目组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证券市场的理解以及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保荐代表人签名:韩日康    李晓理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