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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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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与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共赢基金拟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系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上述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前述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公正。

  公司与共赢基金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系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毕晓婷、李罗力、张翔、张顺和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拟向其大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广西融桂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西融桂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34%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担任广西融桂怡亚通董事职务,广西融桂怡亚通为公司关联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3、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P3EYR06

  法定代表人:朱云

  注册资金:9,35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金海大厦)17层1701号房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存储);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内河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水路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档案管理服务;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海关报关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安装、维修: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浴器具及配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生产、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批发及零售: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林、牧渔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子游戏机及配件、化肥、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饲料添加剂、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生活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沥青(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

  ■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融桂怡亚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广西融桂怡亚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0,505.6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36.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3,137.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4.25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均在广西融桂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广西融桂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该参股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及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上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0年度,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8,014.52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拟向其大股东广西融桂集团借款事项,是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为广西融桂怡亚通的该笔借款向广西融桂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34%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是公司作为该参股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更有利于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体现了公司对该参股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该笔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8,61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1,179.6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82,012.0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351.0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2,253.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6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8,0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13.1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工商最终核定名为准,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珠海航城怡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持有珠海航城怡通45%的股权;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750万元,持有珠海航城怡通55%的股权。

  2、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22,808.45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文基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日

  经营范围:航空产业园区建设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会展服务,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珠海航城怡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沙石、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水性涂料、铝合金制品的批发、零售、物流、仓储、农产品、食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及影响:充分整合并发挥各出资方在产业、资本、供应链及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更多产业领域、业务领域,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合作共赢的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实现升级发展,提高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共同推动稳健高效经营。

  存在的风险:1、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产业政策导向、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调整和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以及当地产业的影响;

  2、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来的连锁风险;

  3、因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服务客户丢失;

  4、合资公司双方股东及代表在企业文化、价值理念、业务模式等方面可能存在认知差异,双方管理层在内部组织结构、制度建设、人员任免、业务拓展等企业运营问题上可能会持不同意见,从而成为阻碍投资目的实现的风险因素。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 月22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5,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1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经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议案“(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前的“(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其中,共赢基金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共赢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共赢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共赢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共赢基金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调整后的“(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其中,投控资本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控资本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100%持股。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投控资本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投控资本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投控资本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做出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与共赢基金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拟与共赢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发行对象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投控资本。其中,投控资本为深投控100%持股,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投控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七、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拟向其大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广西融桂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西融桂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34%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担任广西融桂怡亚通董事职务,广西融桂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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