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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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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0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董事会再次审议、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或者备案(如适用)等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自2020年7月27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于2020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020年8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45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8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10月9日、11月7日、12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2020-070、2020-076、2020-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对本交易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书》,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评估报告正在履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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