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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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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月5日

  送出日期:2021年1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债券A

  ■

  注:(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最短持有期,投资者需至少持有本基金份额满6个月,持有满6个月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起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可能不同。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起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办理申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短持有期次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的次日可能不同。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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