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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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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暨《和解协议》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0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暨《和解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与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主体”)签署了《和解协议》,就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之间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发生的争议纠纷达成和解,补偿义务主体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和解款项共计人民币69,227,149.81元,补偿义务主体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4,000万元。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和解协议》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收到补偿义务主体支付的第二期和解款项余款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补偿义务主体已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4,50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和解协议》仍在执行过程中,本次收到第二期业绩补偿款余款后,公司将该笔补偿款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为准。

  剩余业绩补偿余款的支付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补偿义务主体业绩补偿款的支付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0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原保荐代表人王庆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赵伟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庆刚先生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的工作事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嵇志瑶女士和赵伟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16年12月31日届满,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泰证券持续督导期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附件:

  赵伟简历

  赵伟,男,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学硕士。赵伟先生先后参与了百达精工(603331)2017年IPO项目及百达精工(603331)2019年可转债项目,并参与青岛卓英社、美农生物、薪泽奇等IPO项目,拥有较强的法律、财务基础及丰富的项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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