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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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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事项获得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事项获得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9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的相关议案。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修订)》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及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关于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相关事项的批复》(中铝资字〔2020〕523号),中铝集团原则同意云铝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66),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及认购方式

  2.3发行对象

  2.4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5发行数量

  2.6募集资金投向

  2.7限售期

  2.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9上市地点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

  6.《关于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2.1选举张正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选举许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3选举丁吉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4选举路增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5选举陈德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6选举焦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7选举郑利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3.1选举鲍卉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2选举汪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3选举杨继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4选举施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4.1选举杨薇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2选举梁鸣鸿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3选举李昌浩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议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第2、3、4、5、6、1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议案12、13、14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代表监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流通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肖 伟  杨兆虎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电子邮箱:stock@ylgf.com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4名(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3名(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1月8日(星期五)召开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提案1-1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提案12、13、14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委托人/本单位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委托单位法人签名(单位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委托单位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存放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和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账户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截止2021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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