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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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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及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雷股份”)由于未能于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关于终止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1245号),精雷股份于2021年1月5日起终止挂牌。精雷股份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精雷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骏能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能股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19年下半年起停产。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启动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精雷股份向法院提起预重整。截止目前,精雷股份已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对精雷股份、骏能股份进行合并破产重整的申请,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5日予以民诉前调立案登记(2020浙0521民诉前调2406号)。2020年12月25日,精雷股份、骏能股份、浙江清溪律师事务所在浙江法制报上刊登了关于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本次预重整事项预计暂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本次预重整事项尚待法院正式受理,无法准确预估预重整资产处置结果和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金额,公司将根据最终重整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鉴于本次预重整尚待法院正式受理,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法院不受理本次预重整或重整失败则精雷股份、骏能股份后续将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根据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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