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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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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届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 会议通知时间:2020年12月30日

  3、 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5日

  5、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 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潘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潘琰女士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潘琰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陈贵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林立永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实施修订。制度全文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月21日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届次: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 会议通知时间:2020年12月30日

  3、 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5日

  5、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 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实施修订。制度全文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

  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波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琰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调整专门委员成员情况

  补选潘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潘琰女士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公司将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陈贵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林立永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潘琰女士简历

  潘琰女士,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历任福州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曾任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会计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琰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21日下午3:30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月21日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

  提案3:《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8:30至12:00,13:30至18: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合力泰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谨、吴丽明

  电话:0591-87591080

  邮箱:zqdb@holitech.net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7”,投票简称为“合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股东文开福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

  四、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未生效。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二。

  3、标的金额:194,143,941.91元。

  4、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关于判令公司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且公司亦未收到相关上诉的通知,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近日,公司接到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赣08民初121号】。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1、案号:(2020)赣08民初121号

  2、案由:合同纠纷

  3、原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

  4、被告

  被告一: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泰公司”)

  被告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文开福

  被告四:王婷华

  被告五:朱芷幸

  5、管辖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案的主要内容情况

  1、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年产60万片准6代TFT LCD面板项目主厂房土建工程总承包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71,926,519.46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案涉工程款自欠付之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及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9月30日为22,217,422.45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上述第2、3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请求判令原告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就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本案证据在进一步完善中,待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整理完备后,原告按实际发生数额对诉讼请求进行调整,原告保留与此有关的全部权利,以上诉讼请求总额,暂计194,143,941.91元。

  2、事实与理由

  原告中建八局与益丰泰公司签署《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年产60万片准6代TFTLCD面板项目主厂房土建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中建八局承建益丰泰公司厂房建设,被告益丰泰公司未按约付款,中建八局请求法院判决与益丰泰公司解除合同,并判令益丰泰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194,143,941.91元。同时,中建八局主张合力泰、文开福为益丰泰公司实际控制人,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要求合力泰、文开福、王婷华、朱芷幸对益丰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审判决情况

  经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原告与益丰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相对方为益丰泰公司,文开福、合力泰并非合同主体。本案中,文开福、合力泰并非益丰泰公司股东,没有证据显示文开福、合力泰的财产与益丰泰公司财产存在混同情形。况且益丰泰公司现在只有投入,并无经营收益,文开福、合力泰并未使用益丰泰公司的资金或者财产,不存在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原告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原告利益的主观故意。故原告诉请合力泰、文开福对益丰泰公司工程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驳回原告关于判令公司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的判决系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上述判决尚未生效且公司尚未收到相关上诉的通知,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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