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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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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0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7,254,8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78%)的股东王惠明,拟减持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4%);持有公司股份18,644,8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25%)的股东吴其超,拟减持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以上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将在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发行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如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满足不违反本人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依法减持的,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发行人及相关方在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0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6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实时关注产品运营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情况

  ①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②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③产品发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④购买金额:2,000万元

  ⑤现金管理期限:62天

  ⑥产品收益率:1.50-3.2647%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在选择产品时,通过谨慎筛选,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购买后的运营情况,及时识别风险,并进行相应控制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其职责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可查阅其相关公告。

  公司与中国银行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负债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后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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