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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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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鑫科           编号:临2021-003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在人民币198,300万元额度范围内对外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3,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鑫科铜业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额度人民币9,500万元),实际已签订各类担保合同额度为人民币93,872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月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科铜业自2021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期间内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四亿五仟万圆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超细金属、稀有及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制品)、特种材料、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辐射加工(限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王生

  5、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凤鸣湖南路21号

  6、财务状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鑫科铜业总资产230,318.99万元,总负债111,850.94万元,净资产117,902.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56%;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4,732.18万元。

  7、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173,8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在人民币198,300万元额度范围内对外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3,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鑫科铜业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额度人民币9,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91.1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鑫科铜业2020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鑫科          编号:临2021-00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经由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及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亚太《关于变更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杨鸿飞、万希郭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中审亚太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杨利城替换万希郭作为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鸿飞、杨利城。

  1、变更人员信息

  ■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杨利城

  ■

  杨利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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