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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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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6,686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0303%。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9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8日。

  2020年11月30日,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2月20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2月21日。

  8、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杨洪杰、朱新杰等9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28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0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0、2020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杨洪杰、朱新杰等9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281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1、2020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注销杨洪杰、朱新杰等9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281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12、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2020年11月30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8,716股,授予价格为13.30元/股。

  13、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肖峰、杜毅恒、刘建超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16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0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6、2020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肖峰、杜毅恒、刘建超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167股限制性股票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0年11月3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76,686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实际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9人,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13.3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限售期情况说明:本激励计划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7、本计划授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8、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及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之和。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共4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0、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缴款验资的过程中,刘涛、高海河和王帅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2,030股。公司最终向29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376,686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303%。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11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20日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0年12月2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化春、汪尧春等2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5,099,923.80元。上述款项缴存于贵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南平光泽支行账号为419578553269的人民币账户中。其中:计入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376,68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4,633,237.8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为100.00%。经本次发行后,贵公司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244,501,917.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比例为100.00%。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11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8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肖峰、杜毅恒、刘建超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共计96,167股的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故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份总数仍为1,244,125,231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1,244,501,917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3.3019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44,125,231股增加至1,244,501,917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45.38%减少至45.36%,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和傅芬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未变更,仍为0.28%、2.67%、1.16%,其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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