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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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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0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2020-064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为18,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75%,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04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8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03,263.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2.6元/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股东名称: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盐业”)

  2、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福建省盐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5,505,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4%;福建省盐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福建省盐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充满信心,预测公司未来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2.6元/股。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公告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福建省盐业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增持过程如出现以上风险,将及时披露应对措施。

  四、相关承诺

  福建省盐业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福建省盐业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5日

  报备文件: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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