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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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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0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告中如下披露内容有误,公司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5,9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更正后: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经更正后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更正后)》附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11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和2020年5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一)本金及收益风险:

  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的收益为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本产品项下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招商银行仅保障产品正常到期时的结构性存款本金(销售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二)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从而对产品收益产生影响。

  (2) 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 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水平,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3) 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4) 购买力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5) 汇率风险:本结构性存款在实际投资运作过程中,由于汇率市场出现巨大变化造成本结构性存款所投资产价格发生波动, 从而对本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三)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四)提前终止风险

  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之前终止本产品,如招商银行因特定情况在产品到期日之前终止本产品,则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设想的全部收益。

  (五)流动性风险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和赎回,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

  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 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各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投资者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不可抗力风险

  指由于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律的重大变化、基准利率和/或准备金率和/或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 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八)估值风险

  本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结构性存款估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可能发生偏离,投资者应知晓该风险。管理人估值仅作为参考,招商银行不承担投资者以及任何第三方使用该估值引发的其他风险。

  (九)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

  本产品投资者的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结构性存款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认购。

  (十)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自本产品开始认购至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 或发生不可抗力, 或发生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情形,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十一)数据来源风险

  在本结构性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由此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计算的收益不符的风险。

  (十二)观察日调整风险

  结构性存款可能因为投资标的监管备案延迟、交易相关系统异常、市场重大异常、投资标的交易异常等原因无法在预定日期完成相关投资或结算,从而导致观察日调整、客户实际清算分配时间延迟、客户实际收益与原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等情形,由此而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将尽合理努力控制调整及延迟范围,并将调整后的具体情况通过信息公告向投资人发布。

  (十三)管理人风险

  由于管理人(包括结构性存款的管理人、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下的收益遭受损失。如结构性存款管理人内部作业、人员管理及系统操作不当或失误,或违背相关合同约定、 未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 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项下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

  2. 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 备查文件

  1、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业务申请书、银行业务回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0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032,2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5%。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49号),核准公司向朱恺发行14,141,811股股份、向童莉发行3,103,303股股份、向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898,7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566万元。

  根据该批复,公司向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32,258股,发行价格为5.89元/股。2020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确认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79,829,726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0年7月8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增资配股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79,829,726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032,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次获配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法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032,2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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