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洪涛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65,665,6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97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5,647,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97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陈敏怡和范瑞祥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5,665,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6,70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陈敏怡和范瑞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