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0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出具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仪电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划转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0]46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仪电集团10%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中介机构出具的仪电集团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前,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仪电集团100%股权,仪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后,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仪电集团90%股权,上海市财政局持有仪电集团10%股权。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