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0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仲裁案件所处阶段:已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二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本金6,200万元,利息244.13万元,复利99.90万元,违约金2,368.4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免除了公司的偿债风险,对公司当期损益将产生正面影响。

  一、仲裁情况概述

  申请人周华峰与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邓伟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7月22日立案受理。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2)。

  由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亿阳集团的破产重整案件,周华峰于2019年8月1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对亿阳集团的全部仲裁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2019年8月6日作出《当事人变更仲裁通知》,亿阳集团不再作为本案当事人,本案当事人变为:周华峰、邓伟及公司。

  二、仲裁的主要内容

  撤回对亿阳集团的仲裁请求后,周华峰当庭明确其仲裁请求如下:

  1、邓伟和公司对亿阳集团向周华峰所负债务【偿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8,912.43万元,其中本金6,200万元,利息244.13万元,复利99.91万元,违约金2,368.40万元(利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7月9日;2019年7月9日之后,以拖欠的本金6,2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收违约金,同时以拖欠的利息244.13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收复利,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邓伟和公司对周华峰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邓伟和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三、裁决书的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2020)京仲裁字第3052号裁决书,仲裁庭依据所认定的事实,以及本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合议,裁决如下:

  (一) 邓伟向周华峰支付律师费7万元;

  (二) 本案仲裁费44.45万元(已由周华峰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全额预交),由邓伟承担31.12万元,由周华峰承担13.33万元;邓伟直接向周华峰支付代其垫付的仲裁费31.12万元;

  (三) 驳回周华峰其他仲裁请求。

  四、特别说明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免除了公司的偿债风险,对公司当期损益将产生正面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