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4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翁君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郑学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提名翁君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翁君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郑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相关规定的人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郑学军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职责。

  公司对郑学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1年1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的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相应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曾挺毅先生、池毓云先生、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担任委员,由曾挺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预算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郑学军先生、董事林瑞进先生担任委员,由刘大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不变。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1年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翁君奕先生简历

  翁君奕先生,男,195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安井食品独立董事;任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美甘齐动(厦门)物料输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浩添冷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山西临汾纺织厂、厦门大学。曾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管理学院院长,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弘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传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董事,拾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翁君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除特别说明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7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5,1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CORPORATE GUARANTEE》,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6,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9月30日。

  3、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4、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2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1月18日。

  5、公司已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订《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6、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1月17日。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安洋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9月17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3月16日及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二〇二〇年第一次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前述六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对前述六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

  注: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调入担保额度1,100万元额度,调出方为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

  2、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

  注:公司预计为北京安洋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16,000万元担保额度,该额度由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执行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本”)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8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贸易代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660.61万元,负债总额5,592.30万元,净资产1,068.3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3,847.28万元,利润总额-107.57万元,净利润-81.36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917.30万元,负债总额6,731.63万元,净资产1,185.68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31,032.68万元,利润总额156.48万元,净利润117.36万元。福建东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1日

  注册地:FLAT/RM C 32/F LIPPO CENTRE TOWER 1 89 QUEENSWAY HK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7,854.07万美元,负债总额13,650.69万美元,净资产4,203.37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9,568.18万美元,利润总额-6.78万美元,净利润-5.66万美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966.07万美元,负债总额4,835.14万美元,净资产4,130.93万美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26,254.62万美元,利润总额-86.75万美元,净利润-72.44万美元。香港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启泰”)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3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31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洗车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741.74万元,负债总额1,905.87万元,净资产835.8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804.86万元,利润总额-98.38万元,净利润-98.38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73.88万元,负债总额2,109.05万元,净资产564.83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7,108.62万元,利润总额-271.05万元,净利润-271.05万元。国贸启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4688号国贸中心A栋901-6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3、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98,586.14万元,负债总额145,029.73万元,净资产153,556.4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636,595.21万元,利润总额13,382.98万元,净利润10,353.11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29,523.50万元,负债总额171,094.73万元,净资产158,428.77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402,734.65万元,利润总额6,425.29万元,净利润4,868.01万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

  成立时间:2002年2月1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B栋2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43,788.42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日用品零售;汽车批发;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等。

  公司持有该公司99.6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0.38%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71,633.80万元,负债总额93,708.39万元,净资产77,925.4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572.92万元,利润总额919.16万元,净利润900.85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66,139.74万元,负债总额268,745.67万元,净资产97,394.07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1,561.52万元,利润总额2,211.93万元,净利润1,614.88万元。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北京安洋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洋伟业”)

  成立日期:2002年8月30日

  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芦花路临52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汽大众奥迪品牌汽车销售;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服务;劳务服务;洗车服务;汽车装饰;零售通讯设备、润滑油;机动车维修(限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3,831.54万元,负债总额17,365.56万元,净资产6,465.9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8,861.71万元,利润总额744.24万元,净利润558.18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182.21万元,负债总额8,995.03万元,净资产6,187.18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58,913.59万元,利润总额1,192.78万元,净利润894.58万元。安洋伟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

  四、反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信达安通过其他股东超额担保的方式提供反担保。福建东本、香港信达诺、国贸启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及安洋伟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0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28,000万元+69,800万美元。其中,2020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401,900万元+8,0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67%,剩余可用担保额度626,100万元+61,800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3,584.21万元人民币+12,5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16%。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挺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6人,代表股份148,205,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9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126,654,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484%;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1,551,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471%。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2,874,7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2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1,551,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47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一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0,06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3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交易对象为公司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两名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挺毅合计持有122,686,608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余励洁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42,750,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2%;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21%;反对5,45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0,07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8.6619%;反对5,445,2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1.3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4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53%;反对5,445,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交易对象为公司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两名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挺毅合计持有122,686,608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林瑞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38,490,728股,其中所获得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选举票数13,159,92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池毓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38,876,827股,其中所获得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选举票数13,546,019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位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林瑞进先生、池毓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再强、姚兴辉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职工监事洪双化先生因届退休年龄,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洪双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洪双化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2021年1月4日,经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钟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钟铮,男,1993年10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部专员。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专员,供应链事业部业务员、高级业务专员。

  截至公告日,钟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1—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0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3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13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审议《关于选举翁君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4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