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8,644,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的股东王惠明,拟在减持计划公告后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持有公司股份18,644,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的股东吴其超,拟在减持计划公告后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持有公司股份18,644,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的股东黄春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后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以上减持方式中其中集中竞价交易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至2020年12月31日内进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交易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至2020年12月31日内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存续期间,王惠明累计减持1,3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7%),吴其超、黄春生未减持股份。截止2020年12月31日,股东王惠明持有公司股份17,254,8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78%),股东吴其超持有公司股份18,644,8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25%),股东黄春生持有公司股份18,644,8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2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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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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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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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