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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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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天风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1月5日起,本公司增加天风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天风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天风证券的规定为准。

  ■

  二、关于本公司在天风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天风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元。天风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天风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天风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天风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天风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天风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天风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联系电话:027-87617017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传真:027-87618863

  网址:http://www.tfzq.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该日登记在册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A,基金代码:502049)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B,基金代码:502050)办理向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场内简称:50LOF,基金代码:502048)折算的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6位,小数点第6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2、折算完成后易方达上证50份额数量如下:

  ■

  注1: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与折算前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为跟踪上证50指数的基金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为跟踪上证50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3、《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相应变更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易方达上证50分级”变更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场内简称由“50分级”变更为“50LOF”,扩位简称为“上证50LOF”,基金代码仍为“502048”。

  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股票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4、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场内交易、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务,其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1年1月5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21年1月4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折算为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份额的赎回费率与场外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根据《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持有场外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将继承其原有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持有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场外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易方达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5日起暂停易方达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客户在全部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应超过25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50万元(不含),则25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250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5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50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基金份额不超过25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基金份额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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