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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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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翔阳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翔阳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翔阳两年定开混合”,场内简称:华夏翔阳,扩位    证券简称:华夏翔阳LOF,交易代码:501093)将于2021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1月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本基金参加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惠泰医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46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现将本基金参与惠泰医疗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1月5日起在恒丰银行、德邦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明细

  (一)恒丰银行上线基金明细

  ■

  (二)德邦证券上线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恒丰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395;

  恒丰银行网站:www.hfbank.com.cn;

  (二)德邦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德邦证券网站:www.tebon.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

  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混合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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