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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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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贵阳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兴装备”)17,519,5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3%)的股东贵阳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阳唯诚”)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75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6%(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唯诚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已解除限售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75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6%(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贵阳唯诚在公司向包括其在内的七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时所作的承诺:

  1、承诺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南兴装备股票自本次交易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限售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南兴装备股份按如下约定分期解除限售(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规定冲突的除外):(一)第一期可解除限售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满十二个月且唯一网络2017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二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承诺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南兴装备股份×25%—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二)第二期可解除限售股份:自唯一网络2018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解除限售,承诺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南兴装备股份×5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已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三)第三期可解除限售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满36个月且唯一网络2019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以两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承诺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南兴装备股份×75%—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已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四)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及数量:自唯一网络2020年《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以两者中较晚到达的时点为准),补偿义务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90%—(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已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五)第五期解除限售条件及数量:唯一网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或承诺人已支付了应收账款减值应补偿金额的,则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南兴装备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上述《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应收账款减值应补偿金额以承诺人与南兴装备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为准。

  3、本次交易结束后,承诺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南兴装备股份由于南兴装备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南兴装备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对承诺人所持股票锁定期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同时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

  5、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取得的南兴装备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后的限售期内,不得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如违反前述承诺,承诺人应向南兴装备支付与设置权利负担的南兴装备股份价值(按设置权利负担当天的收市价计算)相当的现金作为违约金。

  截至目前,贵阳唯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贵阳唯诚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贵阳唯诚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贵阳唯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贵阳唯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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