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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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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0,258,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2%,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特华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19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12%,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

  ●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81,395,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33,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4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2%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特华投资关于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1、股份被解质情况

  ■

  二、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特华投资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特华投资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2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件。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达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551.9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1%,本次股份质押后,精达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6,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69%,占公司总股本的8.59%。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精达集团关于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情况

  ■

  本次解质的股份已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了再质押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精达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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