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10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之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收购华麒通信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0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110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华麒通信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9日、2020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收购华麒通信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25号、2020-40号、2020-100号),关于收购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麒通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8年5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凤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以下简称“华麒通信原股东”)刘凤琴等共55名自然人以及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丰基金”)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麒通信99.997%股权。公司与华麒通信原股东分别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2018年1月16日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总对价中的55%(50,543.48万元)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另外45%(41,353.48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

  2018年6月1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准了华麒通信的股东变更,交易对方持有的华麒通信99.997%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

  二、支付股权对价款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君丰基金、刘凤琴等五名原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2020年10月29日前支付君丰基金7525万元、2021年11月30日前将刘凤琴等四人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支付完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0日与君丰基金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向君丰基金的后续付款安排。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公司现拟与刘凤琴、付刚毅、方宇、李威四名华麒原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之二》,协议约定:

  1、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刘凤琴等四位股东同意豁免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公司2020年应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及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

  2、公司自协议签署日尚欠上述四位股东共计4494.31万元,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向四位股东支付资金占用期间资金占用费,至全部股权转让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3、公司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欠款余额4494.31万元和资金占用期间资金占用费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与君丰基金、刘凤琴等五名华麒原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外,将安排以自有资金尽快支付欠付其余股东的原预留个人所得税款项共计1711.57万元。欠付君丰基金、刘凤琴等五名原股东的股权对价款,公司将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按期进行支付。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