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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4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3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和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拟向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4,900万元,其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贷款17,000万元、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贷款7,900万元,上述贷款中有10,500万元属固定资产贷款、14,400万元为借新还旧贷款,贷款期限均为1年,贷款利息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标准执行,预计需支付利息约2,000万元左右。同时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贷款需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与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该贷款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海旭、关笑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4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和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银行”)贷款24,900万元,其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贷款17,000万元、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贷款7,900万元,上述贷款中有10,500万元属固定资产贷款、14,400万元为借新还旧贷款,贷款期限均为1年,贷款利息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标准执行,预计需支付利息约2,000万元.

  铁岭银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铁岭银行构成关联关系,该贷款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海旭、关笑回避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王希军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肆亿壹仟零捌拾玖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00774639510P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担保;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8日

  2.关联关系说明

  铁岭银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铁岭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铁岭银行贷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贷款利息是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标准进行支付的,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协议期限:为期1年。

  2.交易方式:双方签署《借款合同》,按月结息,到期利随本清。

  3.定价原则:贷款利息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标准进行支付。

  4.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利随本清。

  5.担保情况:由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贷款需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和子公司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向铁岭银行累计贷款余额为24,9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子公司向铁岭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铁岭银行贷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事前进行了审核,表示同意。我们认为: 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贷款利息是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标准执行,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经营发展相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4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银行”)贷款7,9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该笔贷款为借新还旧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拟为此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由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孙长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供热;集中式供水;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水质化验及检测、管道铺设(不含压力管道)、城镇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色植物租赁及养护;水表、通讯器材、管道销售;出租客运、给排水工程设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京公用总资产39,165.26万元,负债25,551.34万元,净资产13,613.92万元,营业收入2,224.90万元,利润总额-245.53万元,净利润-245.5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财京公用总资产38,219.50万元,负债24,807.52万元,净资产13,411.98万元,营业收入1,368.06万元,利润总额-201.94万元,净利润-201.9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信用评定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

  2.债权人: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1年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对二级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向铁岭银行贷款1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该额度项下的具体贷款利率及担保有关事项由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及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与铁岭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6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股东净资产的1.48%;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股东净资产的4.17%;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7,6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5%。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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