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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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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0-060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兴业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1年期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参照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并按规定执行“先征后返”的利率优惠政策。本次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提供其他担保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贷款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金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兴业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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