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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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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0-059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遂发改发〔2020〕20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与四川电网实行同网同价。现将电价调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电价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后,公司目录销售电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文件执行。公司按照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类别对供区内用户按电压等级分类,执行四川电网各分类电价标准。

  1、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0.1127元、0.1257元、0.1387元。

  (2)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两部制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0.0248元、0.0448元、0.0668元、0.0898元。变压器容量电价上调

  4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上调1元/千瓦·月。

  调整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目录销售电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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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居民生活用电

  (1)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不满1千伏、1-110千伏以内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0.1212元、0.1312元。

  (2)居民生活一户一表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不满1千伏: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每千瓦时下调0.1212元;月用电量181至28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下调0.1212元;月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每千瓦时下调0.2763元。

  1-110千伏以内: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每千瓦时下调0.1312元;月用电量181至28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下调0.1312元;月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每千瓦时下调0.2863元。

  调整后居民生活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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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0.053元、0.062元、0.071元。

  调整后农业生产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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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取消供区优惠电价。原公司目录销售电价中的“新办工业用电”“光彩工程用电”类别并入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农业排灌用电”类别并入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农业生产用电”类别。

  5、其他相关事项

  (1)2020年初以来实施的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四川省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2)除本次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外,其余电价政策均按四川电网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调整后的电价政策和标准适用于公司供区用户。

  二、本次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电价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系政策性调价,执行后将减少公司电力业务购销差。公司将加大增供扩销力度,持续降本增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遂发改发〔2020〕208号)。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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