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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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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6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六冶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被请求支付工程逾期延误违约金人民币48,758,972.82元、利息人民币10,839,673.58元、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在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六冶与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台兴)于2013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春江馨园1号楼、2号楼、3号楼工程建设合同附件》(以下简称涉案合同),约定六冶承包合同约定项目的工程,河南台兴根据合同约定向六冶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六冶完成了1号楼及2号楼工程,但3号楼工程地块因河南台兴未拆除地上附着物导致该工程不具备施工条件并处于停滞状态。六冶曾于2019年11月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涉案合同,并请求判决河南台兴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赔偿金等。2020年8月,六冶收到河南台兴就项目存在的纠纷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主张六冶拖延项目工期,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逾期延误违约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51)。

  二、案件进展情况

  就六冶曾于2019年11月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六冶近日收到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豫01民初2290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河南台兴与六冶签订的《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春江馨园1号楼、2号楼、3号楼工程建设合同附件》,判决河南台兴支付六冶工程款人民币6,333,666.05元及利息,六冶在欠付工程款人民币6,333,666.05元范围内就案涉工程折价、拍卖所得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就本次公告的河南台兴诉六冶案件,六冶近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豫01民初791号),判决如下:

  (一)解除河南台兴与六冶签订的涉案合同;

  (二)驳回河南台兴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9,793元,保全费5,000元,由河南台兴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在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报备文件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7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6日、2019年9月28日、2019年12月19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7)、《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7)、《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9)、《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3)、《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57)、《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59)、《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6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66)、《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67)、《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68),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就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双高速公司)贷款事项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云南分行)出具了《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临双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临双高速公路项目)。现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已认可临双高速公司就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向国开行云南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10亿元的项目贷款。公司就10亿元项目贷款42.86%偿还的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监督临双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国开行云南分行项目贷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若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出现超概算的情况,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成;

  (三)针对临双高速公司就上述向国开行云南分行申请的10亿元项目贷款所签订的所有贷款合同,若临双高速公司在任一贷款合同项下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债务或违反贷款合同其他约定的,公司承诺对临双高速公司与国开行云南分行签订的每一个贷款合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42.86%进行补足,确保足额偿还上述债务。

  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本承诺函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不因公司对临双高速公司股东身份或持股比例的变化而改变。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27,787.6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7,62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48%和34.54%,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报备文件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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