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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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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五个受限开放期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易基配售)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销售。

  (2)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只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为本基金第五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基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本基金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进行每个开放日申购申请规模上限限制。每个开放日申购申请规模上限为本基金成立时规模的1%,即244,374,103元。在受限开放期内任意一个开放日,若该日(R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超过每个开放日申购申请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R日的有效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部分确认,以保证当日的申购规模不超过每个开放日申购申请规模上限,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费率均为0.6%。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业务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1)易方达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申购、查询等业务。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20年10月19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后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更名后,本基金场内简称为“50LOF”,扩位证券简称为“上证50LOF”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余海燕仍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基金名称由“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相应变更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易方达上证50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50分级,基金代码:502048)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A,基金代码:502049)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B,基金代码:502050)的摘牌日为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5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易方达上证50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为跟踪上证5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易方达上证50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为跟踪上证50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前,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或者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合并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场内卖出易方达上证50份额或者按照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

  3、由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恢复场内交易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0元、1.0100元、0.790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易方达上证50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与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10只公募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本次修订将自2020年12月31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0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如下。

  ■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股票”包含存托凭证,FOF、主动基金(含增强基金),以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的股票部分修改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被动基金以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等)。”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FOF、主动基金(含增强基金),以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策略增加:“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被动基金以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明确包含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联接基金的投资策略增加以下内容:“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

  (3)“投资限制”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如下:“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4)“估值”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基金合同增加了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内容:“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揭示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3.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20年12月3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增加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增加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

  二、关于本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暂不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今后如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联系人:范亮

  联系电话:023-61110146

  客户服务电话:95389

  传真:023-61110146

  网址:www.cqrcb.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相应变更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易方达上证50分级”变更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场内简称由“50分级”变更为“50LOF”,扩位简称为“上证50LOF”,基金代码仍为“502048”。

  《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基金管理人将《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修改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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