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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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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14:00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5楼15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296,7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2,874,902股的54.65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名,代表股份296,68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2,874,902股的54.65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股份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2,874,902股的0.00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农、肖玥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1.00、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296,7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296,7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296,7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1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弃权0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

  表决情况:同意296,7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1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先生等25名自然人应放弃其所持公司股份中部分股份的表决权,详情如下:

  ■ 

  ■

  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先生等25名自然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均未进行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农、肖玥。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砚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对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2019年3月19日和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1188号、天衡审字(2019)00223号、天衡审字(2020)00650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就上述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出具了《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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