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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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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基金
在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调整方案

  本公司对上述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进行调整如下:

  ■

  以上调整适用于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各代销机构的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以各代销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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