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0-11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津银润”)拟通过在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苍南银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杭州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平阳银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杭州云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泰悦”)19%的股权、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70%的股权、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北京房开创意港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及天津银润持有宁波泰悦51%的股权(前述拟转让股权下称“标的资产”,前述资产出售下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指定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不高于经有权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标的股权评估结果参与竞买公司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0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525号)(下称“《审核意见函》”),次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号)。公司对《审核意见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并会同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号)。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0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2号)。
目前,公司已在云南产权交易所就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启动正式挂牌,后续,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标的资产正式挂牌结束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等事项将在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中予以确认,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重组的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0-11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9楼会议室(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李家龙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娄爱东女士、陈旭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刘兴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路军、张翊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