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0-11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8日,超达投资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76,076,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其中合计质押股数为37,778,11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9.33%。

  ■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