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0-086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4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8人,独立董事蔡学恩因公出差未能参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原武汉市商业银行)拟签订《减免协议》,会展中心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同时支付利息500万元,剩余利息予以减免。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7)。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政府征收部分房屋资产的议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汉阳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阳政征决字【2018】第14号),对汉阳区大归元片区建桥-2片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依法实施征收,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经平等协商,公司与征收部门将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政府征收部分房屋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8)。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0-087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若控股子公司本次债务重组顺利实施,预计将增加母公司损益1,371万元,具体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需债权人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概述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于2000年11月经武汉市政府协调,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原武汉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会展中心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从2000年11月至2005年11月。由于会展中心在该借款到期后尚未偿还,截至2020年11月,会展中心已计提该借款利息3,082万元,本息合计6,082万元。
为了尽快解决上述借款问题,经双方商议,拟签订《减免协议》,会展中心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同时支付利息500万元,剩余利息予以免除。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上述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双方签订《减免协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双方基本情况
1、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248067P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412,784.6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借款、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办理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经湖北银监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2、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7956544Y
法定代表人:张宪华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28日
注册资本:22,6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江汉区解放大道696号
经营范围: 组织主办会议、展览、展销及展览制作设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场地设施及展具设备出租;停车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农付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其他食品批发兼零售;劳保用品、通讯器材、家具、玉器零售;羽毛球、壁球、乒乓球、蓝球、室内足球、台球、攀岩、飞镖、游乐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按规定执行)。兼营汽车出租;信息网络、装饰装璜工程、化工原料、中西药、保健食品、图书报刊零售兼批发;金银首饰零售;家用电器维修;快餐饮食;健身娱乐;旅游开发;客运票务代理;汽车运输;住宿(兼营部分公司自身不得经营、仅供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公司持有会展中心53.1%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达成协议后,会展中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息3,500万元后,剩余利息予以免除。会展中心将减少财务费用2,582万元,母公司损益将因此增加1,371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0-088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部分房屋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政府征收的资产为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预计将增加公司损益1,014.9056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汉阳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阳政征决字【2018】第14号),对汉阳区大归元片区建桥-2片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依法实施征收,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依照该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经平等协商,公司与征收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项目实施单位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建桥街办事处将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征收范围内乙方被征收房屋状况
(1)乙方被征收房屋具体明细:
房屋坐落:汉阳区平山正街5号
建筑面积:391.49㎡
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房自字第04-20065号
(2)乙方被征收范围内土地具体明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武房地籍自字第04-20065号
(3)未经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66.83㎡
2、乙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3、经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双方认可,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征收补偿费用为1,014.9056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部分房屋资产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征收方情况介绍
本次房屋征收方为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房屋为公司未经房改的住宅楼,账面值已摊销为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屋征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房屋征收将增加公司损益1,014.9056万元。公司实际收到上述补偿款后,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