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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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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11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024,673股无限售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020年12月29日,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2020年11月25日披露恒天然减持股份的公告后,恒天然于2020年12月21日至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75,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合计减持8,475,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恒天然现持有公司51,024,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股东减持股份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0-083)及2020年11月2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为:2020-108)一致。截至本公告日,2020年11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敦促恒天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日,恒天然持有公司股份51,024,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恒天然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恒天然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0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恒天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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