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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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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1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漳浦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漳浦县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详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2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详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3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漳浦县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漳浦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以上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为一体的生猪产业链。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猪养殖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猪养殖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4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牧原股份”)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建设,拟对甘肃景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泰牧原”)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此次向上述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甘肃景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甘肃景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水源村昌林路873号

  6、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与销售,畜禽产品加工与销售;猪粪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景泰牧原总资产72,338.91万元,负债总额66,865.16万元,净资产5,473.75万元。景泰牧原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26.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此次增资后景泰牧原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景泰牧原的经营发展,提升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本次增资完成后,景泰牧原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5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1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年11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年11月20日公司公告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1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9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0年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14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42,710,5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8.03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909人。

  8、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1,990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0年6月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8.0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7.9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意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151,990股调整至258,383股,同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620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0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747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2、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激励对象的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认购意向反馈,其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95名调整为984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予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业务办理指南第9 号》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6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149、2020-162、2020-176。目前,上述部分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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