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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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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9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钰峰、王东、崔乃荣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所在房屋土地已被政府征收,公司注册地址需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12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9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5日(周五)14:00起

  ?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8日(周五)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15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5日(周五)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至2021年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议案1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议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14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2、登记方式:

  为了保证股东大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3)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月14日(周四)15:00前送达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信函: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直接送达登记地址,并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15000)。

  ?联系人:陈银凤

  ?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5”,投票简称为“协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1年1月15日(周五)召开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均有效。

  附件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1年1月8日(周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协鑫能科(股票代码:002015)股票,现登记参加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9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人的交易总额为22,63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含商标或品牌许可)、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78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85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房屋等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钰峰、王东、崔乃荣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因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2,000万元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日、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追加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

  注:2020年1-11月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其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体业务比重较小。2020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总金额的详细比例,待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完成编制后,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协鑫天然气贸易(广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和街科学城科学大道181号商业广场A4栋第8层804单元、805单元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内水运船舶代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

  注册资本:8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号

  经营范围:电力、矿业及其他工业、商业项目投资,储能、动力电池产品销售,工矿产品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大型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吕梁北方电力云顶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许昌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东路249号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风力电厂经营、管理(电力设备的配套监察、运行维护和检修);销售电力;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代理招投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战军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LED半导体照明、OLED显示、动力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节约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本公司研发所需原辅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以及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关联关系说明:

  上表关联人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2020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在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2,630万元人民币。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9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所在房屋土地已被政府征收,公司注册地址需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西街96号二楼”,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以及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12月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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