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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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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10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云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彩云投资出具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彩云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彩云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公司股份事宜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彩云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截至本公告之日,彩云投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彩云投资出具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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