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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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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53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2,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银行与海尔新材料在主债权期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就因上述主合同而形成的债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建设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海尔新材料为公司持股8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海尔新材料的少数股东不对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的相应担保不会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执行。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内,公司后期将继续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并进行披露。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8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80%。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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