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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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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在南宁市体育路4号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水,具体内容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中介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37)、《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曹壮先生、陈春丽女士、何刚先生、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并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0-03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1、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金额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将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发行时参照实际市场利率。

  4、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8、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中期票据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中期票据的上市与登记等)。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选择并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5)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中期票据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做如下修改:

  新增第四十九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陈大任先生2019年薪酬按1-8月进行核定,为29.2704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供水调度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3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名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地方水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协商确定,该价格与公司自行取水时的原取水成本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成本及利润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二)2020年1-9月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金额

  1、房屋土地租赁及物业管理:公司向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房屋及土地,建宁集团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1-9月,上述交易累计发生交易金额335.69万元。

  2、水表安装服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为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水表安装服务,2020年1-9月,上述交易累计发生交易金额0.045万元。

  3、渗沥液处理服务:公司为金水公司提供渗沥液处理服务,2020年1-9月,上述交易累计发生交易金额365.03万元。

  4、仪器仪表检定维修:南宁市流量仪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建宁集团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南宁水建提供水表、流量计、压力表等仪器仪表的检定、维护等服务,2020年1-9月,上述交易累计发生交易金额100.30万元。

  5、供水管道迁改补偿: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因施工原因,需对公司供水管道进行迁改,并向公司支付迁改补偿款,2020年1-9月,上述交易累计发生交易金额21.5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南宁国际经贸大厦第3层

  法定代表人:黄东海

  注册资本:16.1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整合收购;国有资产管理;内河整治项目和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水务仪表检测和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

  2、关联关系:建宁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公司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用于下属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凌铁水厂5座自来水厂生产所需。

  (二)交易定价原则: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价格:原水交易单价为:0.0844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协议交易总金额以实际水量计算。

  (四)协议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年。协议到期,如签订协议条件、工艺技术、价格等不发生变化,本协议可自动续签。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原水费从供水之日开始计费,按月结算。公司收到建宁集团交来的原水费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原水费结算款支付至建宁集团账户。

  (六)协议生效条件: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履行完毕决策程序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原水水质将得到有效保证

  受历史发展影响,南宁市区现有取水口、城市供水水厂基本布置在邕江南北两侧,取水点比较分散。多处分散的水源点不利于对水源地集中进行保护,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工作难度很大。而从水质指标上看,邕江水质呈现从西向东逐渐下降的特点。邕江上游乃至左江、右江段由于沿线的污染排放较少,两岸生态环境较好,原水水质在多个指标方面优于现有多个取水口的水质。因此,引水工程建设将有效保证城市供水的原水水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供水安全可靠性。

  2、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与原取水成本一致

  本次原水采购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协商确定,原水采购价格与公司自行取水时的原取水成本一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成本及利润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就原水购买将形成长期持续性交易

  供水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原水是供水业务的基本生产原料,建宁集团承建的引水工程将成为南宁市中心城区唯一原水供应来源,因此,公司与建宁集团就原水购买将形成长期持续性关联交易。

  4、存在原水价格调整对公司经营产生阶段性影响的风险

  由于采购原水是持续性的交易,交易期限较长,不排除未来原水采购价格会进行调整,存在公司成本上涨的风险。根据公司与南宁市政府签订的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如因成本上涨等因素符合调价条件时,公司可以向当地政府及有关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整供水价格,通过供水价格调整可弥补新增成本,但在价格调整到位前,会阶段性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水务”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次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本次债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公司将按照优化融资监管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

  (五)本次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六)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八)本次债券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承销方式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九)拟上市交易场所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转让,具体交易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十)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本次债券已在该期限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成日。

  (十一)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发行等手续,签署与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均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有关审计报告;2020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除非特别说明,本预案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财务报告。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截至2020年9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变动情况

  (1)2017年度变动情况

  2017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2)2018年度变动情况

  2018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3)2019年度变动情况

  与2018年末相比,公司于2019年7月合并同一控制下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9年12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宁市生源供水有限公司。

  (4)2020年1-9月变动情况

  2020年1-9月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13,093.63万元、929,871.88万元、1,261,183.51万元和1,446,314.97万元,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其中,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5.63%;2020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14.68%。公司总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要由于公司持续投入项目建设,非流动资产规模持续上升,以及收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06,243.95万元、605,617.57万元、841,538.18 万元和1,012,235.21 万元,负债规模有所增长,主要系因公司持续投入项目建设,对外融资规模增加所致。其中,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期初增长38.96%,2020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年初增长20.28%,主要系公司长短期信用借款金额增加及发行中期票据所致。发行人负债总额以非流动负债为主,与公司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2、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6,412.03万元、115,843.03万元、66,983.41万元和55,883.65万元,均明显高于同期净利润水平,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好的现金流支撑。

  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4.43%,主要原因系“三供一业”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款、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及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减少48,859.62万元,降幅42.1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代收“三供一业”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款收支净额同比减少16,081万元,以及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同比减少32,072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63,981.34万元、-120,964.33万元、-241,060.21万元和-210,918.14万元。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的覆盖范围,公司加大了供水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资本性支出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均为负数。

  公司2018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增加89.06%,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建支出同比增加。

  公司2019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增加99.28%,主要系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陈村水厂三期工程、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那平江污水处理厂、茅桥水质净化厂、朝阳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9,451.09万元、-711.87万元、250,138.63万元和115,529.01万元。

  公司2018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7.53%,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债务及支付利息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公司2019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收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发行中期票据及新增贷款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0倍、0.88倍和0.80倍;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87倍、0.85倍和0.77倍。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略有增长。总体而言,公司目前整体现金流状况稳定,融资渠道通畅,短期流动资金风险较低。

  (2)资产负债率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26%、65.13%和66.73%,符合所处行业情况。公司从事水务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入大、流动资产占比较低的特点,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债务融资方式是水务行业项目建设资金的重要筹集渠道。近年来随着业务发展,公司投资项目较多,发行人主要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务融资、自身积累、政府补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同时,公司债务融资中存在一定比例的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贷款方包括日本协力银行、世界银行等,该类贷款期限较长(20年以上)、利率较低(2%以下),公司偿债压力相对较小。

  (3)利息保障倍数和有息债务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60倍、2.69倍和2.12倍,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高,利息偿付能力良好;同期,公司有息债务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倍数分别为5.44倍、6.22倍和8.52倍,数值略有波动但总体相对稳定,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对于有息债务的保障程度较高。

  4、盈利能力分析

  ■

  (1)毛利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5.12%、43.45%、39.84%和44.07%,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有小幅度的波动,但总体保持在稳定的范围内。其中,毛利率主要由供水、污水处理等主营业务毛利率决定。

  (2)净资产收益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95%、8.87%、7.18%和5.2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益状况良好,符合水务行业特征。

  (3)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工程施工业务三大板块,其中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收入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24,395.76万元、133,652.87万元、152,297.27万元和111,155.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905.12万元、27,926.74万元、26,255.55万元和 22,381.18万元。

  5、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未来,公司将抓住广西实施强首府战略的良好机遇,深耕细作南宁水务市场,大力发展南宁市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断扩大供水和污水处理规模,待条件成熟后积极推动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的调整,实现企业业务规模与收入水平的稳步提升。在巩固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积极通过BOT、PPP、特许经营、无偿接收业务区域和用户等方式,加快整合南宁市周边竞争区域的水务资源,并积极向广西区内其他市县的水务市场进军,逐步扩大公司在广西区内水务市场的份额,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新跨越。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募集资金用于前述用途的金额、比例等具体使用事项将由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本次债券的发行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短期偿债的压力,节约财务费用。此外,通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公司可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使用的稳定性,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0-03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4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 4 号供水调度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4日

  至2021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36)。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供水调度大楼8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调度大楼8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黄红、徐婷婷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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