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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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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达到2%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6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达到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在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7,860,082股,于2020年11月26日累计增持的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三钢集团披露计划于2020年11月2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含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的增持金额19,910.21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的《股东关于增持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三钢闽光股份实施情况的函》。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三钢集团持有本公司1,328,289,408股,其一致行动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化工)持有公司26,260,144股,合计持有公司1,354,549,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522%。

  三钢集团于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7,860,082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1364%;支付的总金额为19,910.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 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票21,171,488股,支付的金额为14,517.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6%,于2020年12月29日累计增持的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

  三钢集团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9,031,570股,支付的总金额合计为34,427.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截止本公告日,三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明化工已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03,581,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522%。以上增持实施情况符合三钢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6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收回有效表决票8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陆亿贰仟万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拾亿贰仟万元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叁亿叁仟万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陆亿伍仟万元整;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壹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拾壹亿元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1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12.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13.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4.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6.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整或等值美元肆仟万元整;

  17.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整;

  18.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19.向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都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以上公司2021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836,000万元(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亿陆仟万元整),最终公司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卢荣才,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泉州闽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元整;

  5.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8.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9.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0.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1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12.向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低信用风险额度);

  1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4.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1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16.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7.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8.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0.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2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22.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向以上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433,000.00万元(人民币肆拾叁亿叁仟万元整),最终泉州闽光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泉州闽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泉州闽光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泉州闽光财务总监谢启森,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泉州闽光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罗源闽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5.向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6.向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8.向福建海峡银行罗源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9.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0.向泉州银行福州仓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1.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肆仟万元整;

  1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4.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整;

  1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

  16.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向以上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679,000万元(人民币陆拾柒亿玖仟万元整),最终罗源闽光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罗源闽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罗源闽光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罗源闽光财务总监吴春海,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罗源闽光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闽光云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柒亿元整(含低风险额度壹拾亿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1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2.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14.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5.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6.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7.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18.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021年度子公司闽光云商向以上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460,000万元(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亿元整),最终闽光云商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闽光云商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闽光云商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财务总监卢荣才,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闽光云商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的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432,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67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提供担保额度为97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提供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设置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设定担保额度,有利于解决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泉州闽光、罗源闽光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状况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持有闽光云商97.42%股权,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系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闽光云商其它股东虽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但公司对闽光云商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因此本次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在2021年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议股东大会分别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在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每年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李鹏先生任三钢国贸公司总经理,李鹏先生为关联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李鹏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7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和罗源闽光合计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145,797,835.05元,净值325,235,406.82元,扣减报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元,确认报废损失325,235,406.82元。本次固定资产报废预计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325,235,406.82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处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1月14日下午15时,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生产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的需要,盘活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票据资产,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闽光云商2021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并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闽光云商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托收回款将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金融机构。闽光云商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合适的金融机构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对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管理层根据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的合作金融机构。

  3.业务期限。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管理层根据闽光云商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闽光云商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管理层根据闽光云商的经营需要确定和办理相关手续。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闽光云商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闽光云商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为了有效地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闽光云商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闽光云商拟与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

  1.减少票据的管理成本。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闽光云商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闽光云商可以利用票据池业务将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提高票据的管理水平。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闽光云商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闽光云商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时,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闽光云商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闽光云商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闽光云商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消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闽光云商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可能要求闽光云商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闽光云商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闽光云商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闽光云商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闽光云商的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闽光云商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闽光云商的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的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闽光云商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闽光云商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核定2021年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

  上述担保额度子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提供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设置反担保。

  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在被本公司收购前(2018年6月前)向各家金融机构融资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该等担保在有效期内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在被本公司收购前(2020年6月前)向各家金融机构融资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该等担保在有效期内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状况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持有闽光云商97.42%股权,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系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闽光云商其它股东虽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但公司对闽光云商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因此本次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6日

  住所: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刘梅萱

  注册资本:34229.759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通用零部件的加工与制造;液氧、液氮、液氩批发(带有储存设施);再生物资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铸铁和钢坯销售;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餐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金属矿批发;货物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会务服务;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1日

  住所: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1区

  法定代表人:潘建洲

  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炼焦;石灰和石膏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名称: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08日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法定代表人:吴腾飞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批发;寄卖;贸易中介代理;产品销售代理;仓储代理服务;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钢压延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对外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物流代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7.42%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

  公司目前尚未就前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并确保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

  前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0年度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1,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73%,占总资产的36.95%。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18,140.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占总资产的7.3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432,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67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提供担保额度为97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设定担保额度,有利于解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继续提高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在2021年度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议股东大会分别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收益情况

  1.2020年1月1日至今,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收益情况

  ■

  二、本次投资理财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范围和期限

  投资范围: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得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理财的要求

  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投资理财以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者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具体操作。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2.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及子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操作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3

  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

  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批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下半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加了罗源闽光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在采购原、辅材料数量,销售产品、商品等交易较此前预计有较大变动,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部分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也将有较大变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与部分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批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部分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0年末,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超出公司原预计的采购价格水平,交易金额也将突破原预计范围。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需要调整与参股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的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1.与参股公司三钢国贸

  调整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0年度与三钢国贸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1-11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三钢国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9,575,332,417.1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李鹏先生任三钢国贸公司总经理,李鹏先生为关联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李鹏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7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与三钢国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同意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指成本加成不超过10%的利润构成价格)。

  四、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与三钢国贸在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此次调整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与三钢国贸在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加与三钢国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审批程序

  公司编制了《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获得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鹏先生回避表决了该议案。该议案也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应依法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具体如下:公司拟增加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

  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我们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

  七、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基于国内外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调整;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理公司及子公司2020

  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基本情况

  1.三钢闽光的炼铁厂6号高炉,炉龄到期进行大修、拆除原炉体设备、炉体冷却设备等,同时动力厂、焦化厂、烧结厂、炼钢厂、棒材厂也搭车检修与技改,对透平膨胀机、220余热循环风机系统、220余热锅炉系统、钢坯热送辊道设备、220烧结机、200烧结机机头除尘、220及200烧结机环冷机与电除尘器、3#连铸机、一棒生产线等大中型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另外还因设备升级改造淘汰或使用年限较长,设备损坏无法再使用等原因共报废3600多项设备固定资产。2020年度,三钢闽光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670,850,844.00元,净值289,370,060.94元,扣减报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元,确认报废损失289,370,060.94元。

  2.子公司泉州闽光对料场进行改造升级,报废了动力厂的开关柜、户内金属铠装抽出式开关设备馈电柜等机器,并因炼铁厂65吨铁水罐耳轴有裂痕,检测不合格,淘汰4个铁水罐等设备。2020年度,泉州闽光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9,686,874.36元,净值1,866,389.46元,扣减报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元,确认报废损失1,866,389.46元。

  3.子公司罗源闽光因产能置换项目陆续建成或技术改造升级,需报废石灰、烧结、炼铁、炼钢工序的厂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其中,石灰工序主要涉及1#~7#石灰窑、破碎系统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等;烧结工序主要涉及1#烧结机(96㎡)及2#烧结机(117㎡)及其配套设备、厂房等;炼铁工序主要涉及2#高炉(660m3)及其配套设备、厂房等;炼钢工序主要涉及混铁炉本体、混铁炉倾动、转炉对铁倒灌站等设备。2020年度,罗源闽光拟报废固定资产原值465,260,116.69元,净值33,998,956.42元,扣减报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元,确认报废损失33,998,956.42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和罗源闽光合计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145,797,835.05元,净值325,235,406.82元,扣减报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元,确认报废损失325,235,406.82元。具体报废资产情况如下:

  ■

  二、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确认损失325,235,406.82元,本次固定资产报废预计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325,235,406.82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报废部分固定资产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损毁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的部分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是由于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损毁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8日(星期五),截至2021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1至8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等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1月11-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1月13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0。

  2、投票简称:三钢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7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标彩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基于国内外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调整;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报废部分固定资产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损毁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的部分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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