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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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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7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澎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巨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腾澎投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巨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腾澎投资在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47,423,12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2.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22%,对应融资余额为18.57亿元;在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0,754,51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9.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86%,对应融资余额为15.50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出售资产等,将根据上述资金来源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主要是基于自身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质押履约保障比例可控,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6、最近一年又一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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