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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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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联董事市东一元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侯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市东一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市东一元先生:1967年出生,日本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01年8月进入日本东山薄膜株式会社,历任营业本部长、常务董事、副社长等职;2018年6月至今任TEAM ONE株式会社社长;2017年10月至今曾先后担任新纶科技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市东一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市东一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侯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市东一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市东一元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市东一元先生:1967年出生,日本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01年8月进入日本东山薄膜株式会社,历任营业本部长、常务董事、副社长等职;2018年6月至今任TEAM ONE株式会社社长;2017年10月至今曾先后担任新纶科技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市东一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市东一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至2020年12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代表共24名,代表公司股份累计为274,257,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802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273,274,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1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99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518,6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5%;反对73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010,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880%;反对7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1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829,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1%;反对4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322,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65%;反对4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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