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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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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0-160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0年12月29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41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24%。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的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共41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2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杨宏军、董事兼总经理李长安、董事兼副总经理申占东、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永则、监事会主席胡立群、监事冯超、监事张兰天、监事岳建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司小柱、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白海红、副总经理刘帝芳、副总经理杨正法。

  2、本次增持前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合计41万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24%。

  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具体情况:

  ■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的6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个人合法自有资金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也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0-159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

  计划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长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董事兼副总经理申占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7%;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永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副总经理司小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4%。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所得,自增持完成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未进行过股份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长安先生计划自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2月19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7%,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申占东先生计划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7%,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永则先生计划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6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3%,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公司副总经理司小柱先生计划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3月23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4%,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尚未进行减持,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长安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申占东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永则先生和副总经理司小柱先生《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经综合考虑,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个人自身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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