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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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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漆建中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徐翠群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龙晓晶女士、韦一明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是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议案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议案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芷君、王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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