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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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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8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情况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南化工”或“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于2020年7月31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合称“交易协议”),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拟向特能集团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87,347,254股股份(无限售条件),占公司总股本的15%,股份转让价格为7元/股,总价款为1,311,430,778元人民币。同时,盾安控股将所持江南化工187,222,356股限售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14.9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作为盾安控股债务的银团代理行,负责标的股份的解质押,并保证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至特能集团成为江南化工第一大股东并且以其自身持有的股份仍可保持对江南化工的实际控制地位之日不主动对盾安控股就标的股份或授权股份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盾安控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能集团)》。

  2、2020年8月7日,盾安控股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表决权委托协议》第三条关于表决权委托期限进行变更。经交易相关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表决权委托期限变更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7)。

  3、2020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46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1)。

  4、2020年12月18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64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7)。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盾安控股向特能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87,347,254股股份(无限售条件,占公司总股本的15%),已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盾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2,47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2%),拥有表决权股数85,255,272股(占公司总股本6.83%);特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7,347,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拥有表决权股数374,569,61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9%),成为江南化工的控股股东,兵器工业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控制权变更前后,特能集团、盾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的情况如下表:

  ■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8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通知,获悉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187,347,254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控股向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87,347,254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后,盾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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