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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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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3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2日和2020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0-132)、《关于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2020-137)。

  2、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 人:公司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姚俊卿先生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287,635,8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6.095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4)人,代表股份(40,578,2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9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汾西太岳原有工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785,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反对4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9,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00%;反对4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公司章程修正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792,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对4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6,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59%;反对4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795,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4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9,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4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均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4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5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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