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编号:2020-05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小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与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0-05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务实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一、 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概述
(一) 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指定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山经投公司”)与公司设立总规模人民币10亿元的四川省营山县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基金”)。该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其中,营山经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8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99亿元;基金管理人由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捷创资本”)担任,捷创资本或其关联方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基金拟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战略新兴等产业及上市公司产业链等项目,以“投资带动产业引入”的新模式,助力营山县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同时通过外延式发展推动上市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二) 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99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作协议、合伙协议等各项后续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1099)
成立时间:2014年7月3日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晓晨
股东情况:
■
(二) 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6日
主要经营场所:营山县一环路东二段232号
法定代表人:宾建华
股东情况:
■
以上各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 拟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四川省营山县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 基金规模:基金目标总规模人民币10亿元,各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缴付出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00万元。
(三)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五) 出资进度:基金分两期出资,首期出资人民币5亿元(营山经投公司出资4亿元,公司出资0.995亿元,普通合伙人出资50万元),在基金完成工商注册及相关财务账户开设后一个月内实缴到位(具体到位时间以届时基金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为准),第二期5亿元出资由各方协商确定出资日期。
(六) 存续期限:7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进行延期。
(七) 基金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基金实缴出资额为5亿元以内(含本数)的,为基金实缴出资额2%每年;基金实缴出资额超过5亿元的,则超过部分,按照1.5%每年收取。
(八)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参与设立子基金。
(九) 投资限制: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或超出以下投资限制,并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不得从事担保、抵押等业务;
(2)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全体合伙人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5)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不得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十) 管理模式: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和处置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推荐1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各推荐1名委员。若本基金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高于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以2人及以上同意为通过;若本基金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须以3人同意为通过。
(十一) 退出方式:IPO、上市公司并购、第三方股权转让及项目控股股东回购。
(十二) 收益分配:
(1)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若不足,则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按比例分配。
(2)完成上述第(1)项分配后,若有剩余,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比例分配,直到所有合伙人之实缴出资额在出资缴付之日至分配日的期间达到年化净投资收益率4%目标(单利,365天,下同)。
(3)完成上述第(1)、(2)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余额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余额的80%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4)为更好地发挥营山县属国企出资的引导作用,并营造良好积极的投资氛围,让普通合伙人更充分的发挥特长及优势,营山经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奖励部分收益,具体奖励收益按以下公式计算:
A.前述(1)至(3)项分配完成后,若营山经投公司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4%但不超过14%的,则奖励收益=营山经投公司实缴出资*出资年限*(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4%)*90%;
B.前述(1)至(3)项分配完成后,若营山经投公司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14%的,则奖励收益=营山经投公司实缴出资*出资年限*(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14%)*80%+营山经投公司实缴出资*出资年限*(14%-4%)*90%。
(十三) 其他约定
为营山县带动投资项目总额:自本基金完成备案之日起5年内,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公司及其关联方投资及合作企业在营山县带动投资项目总金额不低于30亿元(若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未能实缴到位,则该总金额按照基金实缴出资额*3计算;但若各有限合伙人最终实缴出资的时间离收益分配期限不足1年,则该总金额按照先期实缴出资总额*3计算),否则本协议第二条第(一)点第8项第(4)部分约定的营山经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奖励的部分收益,在原计算的基础上按照未完成在营山县带动投资项目总金额(该总金额按照前述办法计算)的比例扣减后,再给予普通合伙人奖励收益。
四、 相关说明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不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二)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 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 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省营山县产业发展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捷创资本是一家聚焦国内具有科创基因的战略新兴产业投资机构,重点围绕军工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细分领域,凭借创始团队深厚的产业资源、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投资业绩,深度发掘并帮助具有独特创新优势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取得成功。捷创资本将充分利用其产业资源和专业优势,重点布局符合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发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积极促进产业和资本结合,助力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产业的发展。
公司参与该基金的设立,一方面能够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源为公司提供资本运作及战略发展等专业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外延式发展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开拓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以及其他符合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增强公司投资布局能力,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及行业影响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 存在的风险
1、是否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募集足额资金以确保投资基金成功设立的风险;
2、是否能够如愿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3、基金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项目选择、项目管理和项目退出等各环节的法律风险;
4、因决策失误、宏观政策、经济周期或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是否能够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基金运作过程,尽量减少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0-05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7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公司与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 进行公开披露。
三、 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1年1月8日9:00—17:00到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电话:010-59220193 传真:010-59220128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春友、鞠岩
邮箱:IR@bjzst.cn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1
2、投票简称:真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