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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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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所属企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4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所属企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中科”)于近期取得了由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202090226

  注册人名称: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迪康大道1号

  生产地址:  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迪康大道1号6栋1层1号4F

  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迪康大道1号3栋

  型号规格:WarmCare-40×60,WarmCare-50×70,WarmCare-60×80,WarmCare-70×90,WarmCare-80×100,WarmCare-90×130

  结构及组成:含有发热材料(铁粉、活性炭、食盐、蛭石、吸水高分子树脂),并封装于由复合透气无纺布膜、背胶膜及离型纸组成封装袋内。不具有温度保护装置,使用时直接贴敷于患部,以传导的方式将热量传递于患处。

  适用范围:用于促进局部血液循环、辅助消炎、消肿和止痛,使用在闭合性皮肤表面。

  批准日期:2020年12月14日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3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迪康中科取得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有利于丰富迪康中科的产品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产品上市后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该产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5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望鹤酒店王家湾店十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副董事长杜书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7人,董事冯振宇先生、独立董事胡迎法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胡舒文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持股数低于公司总股份5%以下的股东参与表决。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该等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答邦彪 潘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汉商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汉商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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