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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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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3)详情参见2020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0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通知〉相关事项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深圳证监局于2020年11月16日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尽快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形势变化,切实履行规范发展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对《通知》开展专题学习,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通知》中关于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重点聚焦的十个方面逐项自查。

  收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方进行了传达。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自查,形成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相关事项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114)详情参见2020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3)详情参见2020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新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事宜无异议。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在执业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对中兴财光华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业务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东风科技、富奥股份。

  (四)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朝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8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多年的证券服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清,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证券服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独立复核合伙人为常晓波,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余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及相关信息,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新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事宜无异议。

  此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3)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1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ns@terca.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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