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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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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的签署概况

  2020年11月17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公司”)控股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凯世富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凯世富乐稳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凯世富乐9号”)与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美林控股及凯世富乐9号拟将其分别持有公司的9.44%股份和3.05%股份转让给凯迪投资,同时美林控股拟将其持有公司的3.05%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凯迪投资。(具体详见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因北京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本次交易进程,各方无法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并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条件无法成就的情形,未发现影响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的实质性障碍,各方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宜达成《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二、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1 :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 :北京凯世富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凯世富乐稳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7.2条约定的框架协议期限修改为:

  “7.2 本框架协议期限为:

  “7.2.1自生效至各方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之日终止;

  “7.2.2自生效至本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条件无法成就时终止。

  “7.2.3 本框架协议依约或法定解除终止。

  “7.2.4 本框架协议截至2021年1月31日终止,除非各方就是否同意延期达成一致。”

  (二)各方一致同意,于本次交易中,停止推进甲方1表决权委托给乙方的相关交易安排,即甲方1不再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8,405,8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5%)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乙方。

  (三)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继续按照《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8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凯迪投资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为不低于德展健康总股本1%股份且不超过德展健康总股本3.05%股份。

  2、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020年12月28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收到公司大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凯迪投资”)的通知,凯迪投资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凯迪投资持有德展健康197,031,6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9%),凯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凯迪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上市公司共计323,872,99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45%)。

  2、2020年11月17日,增持主体凯迪投资与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2020年12月28日,增持主体凯迪投资与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除此之外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凯迪投资不存在增持德展健康股份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凯迪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凯迪投资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为不低于德展健康总股本1%股份且不超过德展健康总股本3.05%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将根据德展健康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12月29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凯迪投资触发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股份数量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时进行相应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德展健康,证券代码:00081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止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年11月17日,控股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凯世富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凯世富乐稳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凯世富乐9号”)与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转让公司280,001,7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并拟将68,405,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5%)股份表决权进行委托。如最终根据本框架协议签署正式协议并完成交割,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现就后续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12月28日,控股股东美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凯世富乐9号与凯迪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尚未发生《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条件无法成就的情形,未发现影响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的实质性障碍,各方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凯迪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5、经查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上述事项外关于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日,除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2月28日已签署并披露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凯迪投资的股权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项仍在积极推进中,但后续合作的各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就上述事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拟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以实际披露日期为准),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年度报告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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